现在我公司员工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有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另外还有住房公积金,即“四险一金”。虽然大部分员工已缴纳了多年,但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这些费用的具体组成部分和“四险一金”能给自己带来哪些福利。我在这里先给大家讲讲“四险一金”的缴费情况,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一些了解。
首先我们先说说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准,2009年的缴费基数是1660元/月。单位须交纳保险金为缴费基数的6.5%,即1660×6.5%=107.90(元/人/月)。此外还要支付大额医疗保险7元/人/月,意外伤害险1元/人/月,单位最后合计缴纳保险金115.90元/人/月。在职员工须交保险金为缴费基数的2%,即1660×2%=33(元/人/月)。
如因个人原因(如离职后无单位接收)医疗断保后,建议大家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事宜,否则在接续保险时须按现行基数补足中断期间费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并需一次性交至当年年底,有欠费的要补足欠费及滞纳金,之后按年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从以下两档缴费标准中任选其一:
A 档,建立个人账户。以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5%,即1660×8.5%=141.10(元/月)。按 A 档标准缴费,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及待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
B 档,不建立个人账户。以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 4.5%,即1660×4.5%=74.70(元/月)。享受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7元/月)和意外伤害险 (1元/月),交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即最后共缴纳A档:149.10元/月,B档:82.7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缴至医保中心纳入统筹后不予退费。
综合管理部 高 妍